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直机关
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的通知
省(中)直各单位机关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展示省直机关优秀女性崭新精神风貌,激励引导省直机关广大女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在加快推进辽宁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事业中不断作出新贡献,省直机关妇工委决定,在2018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评选表彰2017年度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额
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30名,省直机关三八红旗集体10个。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原则;
3.坚持评选与表彰、宣传与学习并重原则。
三、评选条件
(一)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
1.党的关系在省直机关工委的省(中)直单位正处级及以下女干部职工。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发扬“四自”精神,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5.奋发有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岗位工作突出,工作业绩一流,领导评价、群众口碑好。
6.获得过本单位或系统荣誉称号。
7.未受到过党政纪处分。
(二)省直机关三八红旗集体
1.省(中)直单位中女性比例占60%以上的处级及以下内设机构或单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先进性。
3.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服务单位大局、正确履行职责中,走在前、作表率,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4.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善于团结协作,勇于改革创新,妇女在组织中的骨干和“半边天”作用明显。
5.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注重狠抓工作落实,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未造成任何不良社会影响。
四、评选程序
1.逐级推荐。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群众公认”原则,以及“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不兼得的要求,各单位机关党委牵头负责、妇女组织精心组织配合,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具备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积极参与,确保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的先进性和广泛性。
2.组织考察。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对推荐对象的考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
3.审核公示。省直机关妇工委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对报送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初步意见,经省直机关工委评比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省直机关工委班子会议审定后,通知各单位机关党委。
各单位自接到妇工委通知之日起,即对本单位拟当选的候选人(集体)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各单位公示结束后,要迅速将公示情况报省直机关妇工委。妇工委将对拟表彰的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集体)在bet365.com官方网站上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形成表彰决定。
五、有关要求和安排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2.推荐单位填报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集体)登记表(一式3份)及信息汇总表(表内项目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获得荣誉情况),同时提供1500字的事迹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月25日前报省直机关妇工委。
3.对于经单位研究决定不申报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单位,要在1月25日前提供本单位不参加申报评选的说明。
联 系 人:王 燕 杨丽萍
联系电话:024-23128456 23128454
13840477188 13700021122
电子邮箱:lnszfgw@163.com
附:1.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2.省直机关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辽宁省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