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为主题,开展党的十九大专题学习研讨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5日 编辑: 来源:
省住建厅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为主题,开展党的十九大专题学习研讨

2018年1月9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主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会议首先由省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石海均介绍了完善住房制度发展全省住房租赁市场的情况,由沈阳市住房租赁中心主任刘宏君介绍了沈阳市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工作进展情况。随后,潘学俊等三名同志做了中心发言。
省直机关工委吕志军副巡视员参加会议,对本次学习研讨给予高度评价,指出本次会议具有选题准、研讨深、效果实三个特点,会议通过厅长领读、专家解读、厅同志发言的形式,对十九大报告中住房制度相关论述进行了深刻解读,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作总结讲话,强调一是要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住房制度相关论述进一步深刻领会,把解决住房问题理解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把提高住房发展质量问题理解为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问题;二是要正确认识房子居住属性;三是要全面理解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四是要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辽宁实际,推进住房租赁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