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机关党建网

省直专区

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开展“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4日          编辑:         来源:

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开展“党日”活动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中共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建立省直机关党日制度的通知》(辽直工委发〔2016〕24号)文件对开展“党日”活动的要求,1月2日,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召开全体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精神,重温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2018年新年贺词,鼓舞思想,振奋精神,全力开展新一年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 2018新年贺词是习近平就任国家主席后,第五次发表新年贺词,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第一篇新年贺词。2017年,中国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描绘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美好蓝图,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展望新的一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深化改革,还将继续发力。正如习近平在新年贺词中所说:“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工作。”

 

    会议强调,新的一年,理事会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定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怀着对人民的敬意,对全人类的关怀,将继续凝聚中华民族的磅礴力量,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全人类的美好生活而继续不懈奋斗。

 

 

 

 

辽宁省机关党建网